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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合同管理
入口:快递应付 → 快递资料 → 操作日志后的「合同管理」。标签切换、筛选、分页在当前页面局部更新。
收录规则
直接读取当前公司的协议签署归档记录,不复制合同或附件、不新增业务表。合作方为快递公司、文件类型为合作合同、状态为「已签署并归档」时自动显示,历史记录同样适用。待签署、签署完成但待归档、供应商合同、其他证明、已删除记录不显示。
合作方分类上线前的记录按原有快递任务处理;加密快照无法读取时不猜测合作方,提示未纳入列表和提醒。快递资料的工作平台镜像不可用不影响合同管理。
字段口径
| 字段 | 来源与注意事项 |
|---|---|
| 快递公司 | 发起签署时选择的快递名称 |
| 合同编号 | 合作合同发起表单中的正式编号;选填,填写后显示在合同预览和签署 PDF 中;不冒用系统签署单号 |
| 开始、结束日期 | 合作合同签署快照里的协议期限;不使用签署流程截止时间 |
| 乙方合同签署主体 | 合同乙方名称快照,可为企业或个人 |
| 乙方法定代表人 | 发起合作合同时选填,以营业执照为准;不取经办人姓名,个人签署标记不适用 |
| 创建人、创建时间 | 签署任务创建账号及时间,不使用合同列表首次打开时间 |
| 甲方签署主体 | 合同甲方名称快照 |
| 归档时间、签署单号 | 原签署任务的归档时间和系统业务单号 |
| 已签署附件、签署完成证书 | 复用原私有归档文件,先校验页面权限、公司、合作方类型、合同类型和归档状态,再查看或下载 |
历史缺失信息显示「未填写」或「待核对」,不修改已经签署的快照。未登记附件时明确提示,不用未签署原文冒充;远程存储文件在打开时检查实际存在性,避免列表逐条请求对象存储拖慢页面。
到期提醒
当前版本为页面内提醒:快递资料各标签顶部展示提醒,合同管理标签带待关注数量。默认提前30天提醒,包含结束日期当天;从次日起标记「约定期限已届满」。另区分有效期内、未到开始日期、期限待核对。缺失、无效或倒置的日期不计算剩余天数。
提醒统计覆盖当前公司全部符合条件的归档合同,不只统计当前页或筛选结果。列表将即将到期的合同置前,支持按快递名称、编号、甲乙方主体、系统签署单号搜索,以及期限状态、结束日期区间筛选。
现有合作合同第2.2条包含自动续期约定,因此「约定期限已届满」不等于合同已终止,必须结合续签和自动续期条款核对。本功能不擅自续期、终止或更改合同日期,不发送短信、邮件或钉钉通知。
建议后续按实际管理流程补充:续签负责人、续签处理状态、自动续期条款备注,以及需要时的消息提醒渠道。避免把银行卡、证件号码等不必要的敏感资料铺在列表上。